作者: 锦小讯 浏览: 日期:2021-11-25
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现就今年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江苏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及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程等重大事项。
2.省教育考试院成立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小组以及相关职能组,负责管理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录取期间工作场所疫情防控等工作。
3.各招生院校应成立录取工作组,负责本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录取顺利进行。
二、录取体制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的工作原则。
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阅档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各招生院校投放合格生源的电子档案,并监督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招生院校要完善监督机制,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三、录取方式及时间安排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南京市江东北路297号设置录取场所。招生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上录取专用信息发布网站、电话或传真等方式与院校进行信息沟通以及重要信息发布。各招生院校须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专用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本校的生源情况,核对、调整招生计划,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12月5日至6日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12月5日起,招生院校须登录网上录取专用信息发布服务器,进行模拟演练,并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录取期间,各招生高校须指定专人浏览网上录取专用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江苏省成人高校录取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本科录取
1.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免试生(含退役士兵)、改革项目,12月6日-7日录取;
2.统考生预填志愿,12月8-10日录取;
3.统考生征求志愿,12月12-13日录取;
4.统考生政策性降分录取12月13-14日。
(二)专科录取
1.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免试生(含退役士兵)、改革项目,12月15-16日录取;
2.统考生省控线上预填平行志愿,12月17、18、20日录取;
3.统考生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12月22-23日录取;
4.统考生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12月24-25日录取
5.统考生二次征求平行志愿,12月27-28日录取
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成人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12月6日前,核准免试生(含退役士兵)、改革项目等专项计划及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
2.模拟投档前,核准各招生科类的计划数。
(二)模拟投档
1.在本科阶段统考生、专科阶段统考生正式投档前,计划管理小组审查核定计划后,档案管理小组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院校招生计划1:1的调档比例进行。
2.在模拟投档后,系统组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计划管理小组审核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科类计划等要求后确定该批次计划数,档案管理小组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最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与办法
(一)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的投档办法
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18号)和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军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21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的申报者、退役军人,经公示合格后,在本、专科录取阶段的预填(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按其填报志愿向院校指定投档。其中,专科免试生按其填报的A志愿向院校指定投档。
(二)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投档办法
凡符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21〕10号)中相关规定的考生,经院校考核、公示合格后,在本、专科录取阶段的预填(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指定投档。
(三) 统考生的投档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科类计划按省控线上预填志愿、省控线上征求志愿、省控线下降分和专科层次二次征求志愿等轮次的顺序投档,各轮次投档比例均为1:1。如投档最低分存在同分考生,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凡没有参加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得参加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和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没有参加专科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得参加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1.本科投档
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志愿,按院校招生计划1:1的投档比例向招生院校进行批量投档。
对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成绩(艺术类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层次分科类,按文化分和专业加试分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对报考烹饪类、旅游管理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招生院校专业加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层次分科类,按文化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省控线下预填志愿的生源进行降分投档(如院校不降分录取,须提交不降分申请报告),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按文化和专业成绩降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中专业降分不超过10分)。按科类、预填志愿和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院校招生计划1:1的投档比例向招生院校批量投档。降分投档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院校,其计划自动撤销。
2.专科投档
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校招生计划1:1的投档比例,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轮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对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成绩(艺术类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科类,按文化和专业加试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对报考烹饪类、旅游管理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招生院校专业加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科类,按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参加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可进行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录取。(专业)计划没完成的,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二次征求平行志愿结束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院校,其计划自动撤销。
六、征求志愿填报
1.填报条件
本科、专科预填志愿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凡专科未被录取的(含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且满足院校征求平行志愿标准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
未被录取的免试生、退役士兵,不再填报征求志愿。
2.征求院校志愿信息发布
在各阶段预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因此,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
每个阶段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确定未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门户网站(www.jseea.cn)以及录取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3.填报时间及办法
本科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11日(10:00-21:00)。
专科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21日(10:00-21:00)。
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26日(10:00-21:00)。
凡符合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进入网上征求(平行)志愿填报页面,凭本人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身份证号以及报名时的登陆密码登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已经被录取的考生,系统将提示该考生的录取院校;不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系统将给出相应提示。
4.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只限在同层次、同科别(高起本可填写兼报科别,高起专须将兼报科别作为B、C志愿或C志愿)内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不可跨科别填报。
(2)本科征求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设置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本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
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和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分别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各设置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本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
(3)对没有填报“是否服从本校同科别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七、录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院校必须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严格纪律、规范操作,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的原则,确保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安顺利完成。
2.各招生院校要安排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对录取人员要加强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3.关于制定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标准。凡参加专科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和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应根据院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教学计划、教学地点、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提出录取标准,而不能片面追求计划完成率,从而降低录取标准。
4.任何院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形式参与录取工作。
5.对线上人数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院校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妥善处理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调剂录取。
6.关于新增计划的使用。新增计划用于顺延录取。在专科录取阶段,各院校必须在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前办理新增计划顺延录取手续。本省省属院校新增计划不能用于征求和降分录取。
7.各招生院校应在取得省教育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8.单独招生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掌握录取标准,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录取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9.院校录取的网址、学校密码及电话传真等另行下发。
八、录取新生资格复查
为维护成人高校招生的严肃性,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必须对报到新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录取照片、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和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须取消其入学资格。
各招生院校对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专科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录取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仍按原省教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1999〕16号、苏价费〔1999〕98号)规定的标准(每录取一名学生缴60元)和期限,由各招生院校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账号如下:
单 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10-100501040000222
行 号:10330101005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汇款院校请注明汇款项目:“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字样。汇款成功后登陆https://app.js.abchina.com/jiangsu/work/Ticket/login自行打印电子发票。
附件:江苏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
附件
江苏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阶段 | 日 期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本 科 录 取 阶 段 | D1 12月3日 (周五) | 14:00 | 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指挥中心召开成考录取视频会议 |
D2 12月5日 (周日) | 16:00 | 召开录取工作人员动员会 | |
D3 12月6日 (周一) | 9:00 | 发布各院校模拟投挡线,各院校将计划调整情况反馈给我院。录取工作人员进驻录取现场,同时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进行录取操作培训。 2.完成投档前的各项准备。 3.网上核对计划,计划组、院校核对并确认本科招生计划。 4.档案组投放本科免试生档案,投放本科改革项考生档案。 | |
19:00前 | 院校下载本科层次免试生和改革项考生档案。 | ||
D4 12月7日 (周二) | 11:00前 | 上传本科免试生和改革项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完成免试生、改革项本科录取。 | |
17:00前 | 计划组、院校完成核对、确认考试生本科(含专升本和高起本,下同)招生计划工作。 | ||
D5 12月8日 (周三) | 11:00前 | 档案组投放本科层次省控线上预填志愿普通考生档案 | |
17:00前 | 院校下载本科层次省控线上预填志愿普通考生档案。 | ||
D6 12月9日 (周四) | 全天 | 院校阅档。 | |
D7 12月10日 (周五) | 10:00前 | 院校上传本科省控线上预填志愿普通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4:00 | 本科预填志愿考生录取工作结束。统计本科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计划及本科线上未录取考生。 | ||
19:00前 | 1.网上公布本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 2.网信向省控线上的考生发填报征求志愿的短信。 | ||
D8 12月11日 (周六) | 10:00- 21:00 | 线上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本科征求志愿,并在网上确认。 | |
D9 12月12日 (周日) | 11:30 前 | 系统组准备本科征求志愿数据。 | |
14:00 | 档案组开始投放本科征求志愿考生档案。 | ||
19:00前 | 院校下载本科层次征求志愿考生档案。 |
阶段 | 日 期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本 科 录 取 阶 段 | D10 12月13日 (周一) | 10:00前 | 院校上传本科征求志愿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14:00 | 档案组开始投放本科降分考生档案。 | ||
19:00前 | 院校下载本科层次降分考生档案。 | ||
D11 12月14日 (周二) | 11:00前 | 院校上传本科降分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7:00前 | 1.计划组、院校结清本科层次计划。 2.本科录取工作结束。 | ||
专 科 录 取 阶 段 | D12 12月15日 (周三) | 11:30前 | 1.系统组准备专科层次数据。 2.档案组开始投放专科免试生和改革项考生档案。 |
14:00 | 3.专科模拟投档,并向学校反馈数据。 4.网上核对计划。计划组、院校核对确认专科招生计划。 | ||
19:00前 | 院校下载专科免试生和改革项考生档案。 | ||
D13 12月16日 (周四) | 17:00前 | 1.院校上传专科层次免试生和改革项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2.计划组、院校核对确认专科考生计划。 | |
D14 12月17日 (周五) | 11:00前 | 档案组开始投放专科省控线上预填平行志愿普通考生档案。 | |
17:00前 | 院校下载专科省控线上预填平行志愿普通考生档案。 | ||
D15 12月18日 (周六) | 全天 | 院校阅档 | |
D16 12月20日 (周一) | 10:00前 | 院校上传专科省控线上预填平行志愿普通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5:00前 | 1.专科省控线上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结束。 2.统计专科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计划及专科线上未录取考生。 | ||
19:00前 | 1.网上公布专科层次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计划。 2.网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填报专科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的短信。 | ||
D17 12月21日 (周二) | 10:00- 21:00 | 省控线上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专科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并在网上确认。 |
阶段 | 日 期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专 科 录 取 阶 段 | D18 12月22日 (周三) | 10:00前 | 系统组整理专科考生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数据。 |
14:00 | 档案组开始投放专科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档案。 | ||
19:00前 | 院校下载专科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档案。 | ||
D19 12月23日 (周四) | 11:00前 | 1.院校上传专科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7:00前 | 2.计划组、院校核对确认院校专科招生计划。 | ||
D20 12月24日 (周五) | 11:00前 | 档案组开始投放专科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考生档案。 | |
17:00前 | 院校下载专科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考生档案。 | ||
D21 12月25日 (周六) | 10:00前 | 1.院校上传专科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2.院校上报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方案。 | |
14:00 | 1.统计专科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计划及专科线上未录取考生 2.省考试院审核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方案。 3.向院校反馈方案。 | ||
19:00前 | 1.网上公布专科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计划。 2.网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填报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的短信。 | ||
D22 12月26日 (周日) | 10:00-- 21:00 |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并在网上确认。 | |
D23 12月27日 (周一) | 10:00前 | 系统组整理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数据。 | |
14:00 | 档案组开始投放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档案。 | ||
17:00前 | 院校下载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档案。 | ||
D24 12月28日 (周二) | 10:00前 | 院校上传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考生预录取结果, 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4:00 | 计划组、院校结清专科层次计划。整理完成录取资料,录取工作结束。 | ||
17:00前 | 及时总结录取工作。 |